交易规则
第九章 信息发布和管理
      第七十四条 交易所通过交易所网站www.cos-ex.com公布交易所公告及其它统计资料。
      电子交易的行情信息以交易所电子交易行情客户端显示公布的为准。
      第七十五条 信息发布根据不同内容按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或定期发布,交易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每类信息发布周期进行调整。
      第七十六条 交易所配备相应设施,建立交易同步报价和成交查询系统。交易所交易系统正常,但因公共媒体等非交易所原因影响会员正常交易的,交易所不负责任。
      第七十七条 交易所、会员和指定交收仓库均应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会员或指定交收仓库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或直接向交易所提供有关信息时作假,造成交易所和第三人损失的,交易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十八条 交易所、会员、指定交收仓库和监管银行应严格保守业务中涉及的商业秘密。
      第七十九条 为保证交易数据安全,交易所建立异地数据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