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交易所随着业务的发展扩大,将陆续提供物流、质押、信息等服务,涉及到的相关交易规则的修改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第八十九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会员损失,交易双方及交易所不承担责任。因交易所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会员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九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九十一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