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合同号:
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现货电子交易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吴江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 标的:商品名称 。
执行标准: 。
产地: 。
主要技术指标: 。
2. 数量: 吨。单价: 元/吨(含税)。
3. 总价: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4. 交货地点: 。
提货方式: ,并在 年 月 日之前必须全部提清。如未提清 。
5.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
6.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7. 乙方以 的付款方式付给甲方全额货款,并保证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收到全额货款。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的24小时内签发有效提单,传真给乙方和丙方。丙方收到卖方有效提单的传真后,释放甲乙双方被冻结的对应定金。
收款人开户银行: 。
收款人银行帐号: 。
收 款 人 名 称: 。
8. 甲乙双方同意在丙方的电子交易系统上签订合同,丙方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收取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交易手续费。同时,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分别冻结甲方和乙方的交易资金作为定金。
9.效力:本合同在应约成交后即生效。三方在24小时内补签书面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未能如期签章并传回的视为违约。
10. 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不论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多少,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由丙方将冻结违约方的对应定金支付给守约方。
1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丙方组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丙 方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